蘇牧花了整個上午把檔案櫃第三排的卷宗全部搬到了工位上,按照編號順序排列好,一份一份地翻閱。
他看得很慢。
慢到二處的其他同事偶爾瞥過來的時候,會覺得這個年輕人做事也太仔細了,分類編號這種活往常的實習生半小時能幹完一摞,蘇牧一上午才翻了十來份。
沒有人知道他在每一份卷宗裏面停留那麼久是在做什麼。
他在搜索。
有目的的、帶著精確關鍵字的搜索。
關鍵字只有一個:蘇建國。
父親五年前的案子是在省紀委立案、省檢察院起訴、省法院審理的,案件的核心檔案應該保存在紀委和檢察院的檔案系統裏,省政府辦公廳通常不會留存案件檔案的原件。
但省政府辦公廳是全省行政運轉的中樞,所有經過省政府審簽流轉的檔案都會在這裏留下一份流轉記錄或者抄送副本。
五年前蘇建國被立案調查的時候,省政府秘書長需要協調多個部門配合調查……
那段時間的檔案流轉記錄裏一定會有涉及此案的痕跡。
午飯時間蘇牧去了食堂,和二處的同事們坐在一起吃了一頓速食,席間有問有答,滴水不漏地維持著“好學上進的蘇省長之子”人設。
下午回來繼續。
一份一份地翻。
一頁一頁地看。
耐心這種東西在蘇牧身上從來不是問題。
他在大學裏用四年時間拿了全系第一,憑的就是一種近乎變態的專注力和執行力——鎖定目標之後,可以無休止地重複枯燥的操作直到找到想要的東西。
下午三點十七分。
翻到了。
一份被錯誤歸檔的舊卷宗,外面的檔案袋上貼著“2019年度省政府辦公廳綜合工作臺賬”的標籤,按理說裏面應該全是當年的會議紀要和日常行政記錄……
但蘇牧翻到中間的時候,發現了幾頁明顯不屬於這個檔案袋的檔案——紙張大小不同,格式也不同,像是某次檔案流轉中被夾帶進來然後再也沒有被人發現過的迷路檔案。
是一份證人證詞的抄送備份。
頁眉印著“青江省人民檢察院”的字樣,檔案編號顯示是五年前蘇建國案的關聯材料。
蘇牧翻頁的手指停了一秒。
心跳加了半拍,但呼吸紋絲不亂,表情紋絲不亂,只是翻頁的動作從快速流覽切換成了逐行逐字的精讀。
這份證詞一共三頁。
證人是一個名字不太熟悉的人,蘇牧之前查過父親案子的公開信息、但沒見過這個名字出現在公開的庭審記錄裏……
證詞內容涉及的是蘇建國案中某筆資金流向的證言,證人聲稱在某年某月某日見證了某次資金轉賬操作。
第一頁和第二頁之間沒有明顯問題。
但到第三頁。
蘇牧的瞳孔微縮。
第三頁是補充證詞,日期比前兩頁晚了十天,格式一樣但筆跡不同——前兩頁是列印件,第三頁有部分手寫的補充說明,補充說明裏對那筆資金轉賬操作的時間描述和前兩頁的說法產生了矛盾。
前兩頁說的是“某月十五日下午”。
第三頁的補充說明寫的是“某月十八日晚間”。
三天的時間差。
下午和晚間的差別。
同一個證人,同一件事,前後兩次證言的時間表述相互矛盾。
如果這份證詞在庭審中被采信了。
那麼要麼第一次的證言是準確的第二次是記憶偏差,要麼反過來第二次糾正了第一次的錯誤,要麼——最有可能的第三種情況——
這份證詞本身就是有問題的,證人根本沒有親眼見證過這筆轉賬操作,兩次證言的細節對不上是因為虛構的東西不可能在每一次復述中保持完全一致。
蘇牧沒有激動。
沒有興奮。
沒有翻到關鍵線索之後的熱血上湧。
他只是很平靜地把這三頁證詞從頭到尾又讀了一遍,確認自己沒有誤讀任何一個字,然後把手機從褲兜裏掏出來。
手機靜音狀態,鏡頭朝下放在桌面上。
蘇牧用左手翻著卷宗裏的其他檔案做出“正常工作”的樣子,右手握著手機從桌面上拿起來,螢幕朝上解鎖,打開相機,調到無聲模式。
一個非常自然的、看似在用手機查資料,或者記筆記的姿勢。
哢。
第一頁。
哢。
第二頁。
哢。
第三頁。
三張照片拍完,手機鎖屏放回桌面,全程不到十秒。